據新華社鄭州4月25日專電(記者 李亞楠)近日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下發《關於在刑事審判中加強人權保障的規定》,從堅持無罪推定原則、證據裁判原則、保障被告人辯護權、臨刑前會見、行刑文明、減刑假釋等10個方面提出19條措施,全面強化刑事審判中的人權保障工作。
  在貫徹無罪推定、疑罪從無原則方面,河南省高院要求各級法院要對定罪證據不足的依法宣告無罪,不得對被告人久押不決或者降格作出“留有餘地”的判決。
  在去除“犯罪化標簽”方面,河南省高院提出不得要求被告人著囚服參加庭審;不得要求被告人以光頭形象參加庭審;不得讓被告人坐囚籠;需提供桌椅、紙筆,方便被告人記錄各方的發言,為自行辯護做準備。
  在提倡行刑文明方面,河南省高院要求各級法院執行死刑時維持罪犯的人權尊嚴,一般應以註射方式執行死刑,避免用槍決的方法執行。執行前,罪犯留下遺囑或者遺言的,法院要及時轉告其近親屬。  (原標題:避免用槍決執行死刑罪犯遺言及時轉告親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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